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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长江和嫩江、松花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全流域性特大洪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军民万众一心,团结奋斗,抗洪抢险斗争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伟大胜利。目前,灾区的救灾工作进展顺利,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经过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明显效果,尚未发生疫病的大面积暴发流行。根据国内外的历史经验,大灾之后易有大疫。由于今年我国特大洪水灾害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受灾人口多,所以对灾区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决不可低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目前正值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特别是洪水灾害增加了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性。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灾区的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卫生防病防疫不仅是遭受洪灾地区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全国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一段时间,是深入开展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国特别是灾区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灾后无大疫。救灾防病工作是整个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洪水退后,救灾防病工作更加重要。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卫生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救灾防病的重要指示,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疫病流行的紧迫性、严重性和长期性要有足够的认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把卫生防病防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要像“严防死守”大堤那样,对确保灾后无大疫实行责任制。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的责任,领导同志要深入救灾防病工作第一线,组织实施救灾防病预案,协调各部门和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救灾防病工作。防病防疫工作不仅是卫生部门的事,其他部门也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协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分析与预报工作。要严格实施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严密监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加强对疾病媒介、疫源动物的监测。要尽可能采用现代科学方法对疫情进行监测、分析,提高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定要严防霍乱、鼠疫等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予以扑灭。要继续组织公共卫生专家和卫生防疫人员前往灾区,加强灾区救灾防病工作的业务技术力量,指导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虫、灭鼠等方面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要组织好医疗救护、防病防疫服务工作,做好长期防病防疫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要进一步组织卫生系统对灾区的对口支援和其他形式的支援活动。卫生防病防疫工作要以灾区为重点地区,以抗洪军民和灾区群众为重点人群,以灾区易于流行的鼠疫、霍乱、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血吸虫病及食物中毒等为重点疾病。要确保灾区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使受灾群众吃上干净饭、喝上洁净水、御寒有衣穿、生病有医看。要搞好粪便处理,防止病从口入和水源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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