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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提出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组织制订有色金属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掌握和分析行业生产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和推动国有有色金属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组建分品种的直属有色金属企业集团,组织其他有色金属企业下放工作,推进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逐步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六)组织政府间有色金属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设5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外事司)
  办理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有关事务;组织政府间有色金属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二)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定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结构调整计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行业政策、法规,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就行业发展的重大经济、科技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行业管理司
  收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掌握和分析行业生产动态,提出有色金属行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方面的政策建议;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帮助企业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有色金属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四)企事业改革司(企业调整办公室)
  指导实施有色金属行业改革方案;组织和推动地区公司的下放;组建分品种的直属有色金属企业集团;推进其他企业下放和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在3年内走向社会、进入市场、减少补贴、减员增效。
  (五)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四、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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