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精神,修订
国务院组织法。
(二)在总结
行政复议条例实施8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制定行政复议法。
(三)为完善、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和村民自治制度,针对不少村选举不民主,村务、财务不公开,一些村干部腐败、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修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四)中央要求今年出台证券法。这部法律是由八届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的,法律委对草案修改过两次。下步工作如何进行,拟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商量,积极抓紧研究,力争尽早出台。
(五)为了防止和惩罚各种做假帐的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借鉴国外经验,明确规定会计记帐基本规则,修订
会计法。
(六)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精神,改变现行分级限额审批土地的管理办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修订
土地管理法。
(七)针对现行
著作权法存在的对外国人的著作权保护水平高于对中国著作权保护水平以及新技术发展提出的著作权保护等问题,修订
著作权法。
(八)针对收养条件过严,涉及收养登记和公证程序不够衔接,不仅使一些孤儿、弃婴难以被收养,而且往往对外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修订
收养法。
除上述8个立法项目外,待国务院各部门“三案”方案确定后,对因行政管理体制、部门职权划分发生较大变化而必须修改的一些法律,适时提出修订案,如
药品管理法、水土保护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海关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