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劳教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997年3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最近一段时期,全国监狱、劳教所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不但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不良政治影响,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江泽民总书记对哈尔滨市两个劳教所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特大火灾事故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查清情况,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为了全面贯彻江总书记的批示精神,认真吸取血的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安全为本,人命关天。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比社会企业更复杂,也更重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的必要条件,是维护罪犯和劳教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司法人权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领导干部讲政治的具体表现。监狱、劳教单位的干警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精神,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监狱、劳教所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即使牺牲经济利益,也要确保安全。监狱、劳教所各级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更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依法管理监狱;劳教所安全生产,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改造的关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突出大事来抓。安全生产是监狱、劳教所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与“三防”同等重要。因此,监狱、劳教所应坚持“四防”,即防逃、防非正常死亡、防重大案件、防重大安全事故。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及所属监狱、劳教所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大安全生产奖罚力度。各省(区、市)监狱局、劳教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尤其是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