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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制发《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表》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制发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的通知
 (1995年9月26日 国资事发〔1995〕9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表样的统一格式。现将表样的统一格式及其填表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办理。中央所属事业单位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所需表格,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地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所需表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制。所需经费比照国资事发〔1995〕33号文件第二条办理。
  附件:
  一、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
  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一:

                        申报单位:______
                        用  途:______
                        编  号:______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

                           金额单位:万元

┌──────────────────────────────────┐
│              投资单位申报               │
├─────┬────┬─────────────┬────┬────┤
│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
│ 投 资 ├────┼─────────────┼────┼────┤
│ 单 位 │单位性质│             │主管部门│    │
│     ├────┼─────────────┼────┼────┤
│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
├─────┼────┼─────────────┼────┼────┤
│接受投资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
│(拟开办)├────┼─────────────┼────┼────┤
│单  位 │单位地址│             │组织形式│    │
├─────┼────┴──┬──────────┴────┴────┤
│     │资 产 来 源│                    │
│     ├───────┼────────────────────┤
│     │资 产 总 额│                    │
│     ├───────┼────────────────────┤
│ 申 请 │其中:固定资产│                    │
│ 转 为 ├───────┼────────────────────┤
│ 经 营 │   流动资产│                    │
│ 性 的 ├───────┼────────────────────┤
│ 资 产 │   无形资产│                    │
│     ├───────┼────────────────────┤
│     │   其  他│                    │
│     ├───────┼────────────────────┤
│     │  转经营形式│                    │
├─────┼───────┴──────────┬─────────┤
│     │                  │经办人      │
│     │                  │电话       │
│ 申 报 │                  ├─────────┤
│ 理 由 │                  │负责人      │
│     │                  │(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           资产评估(重估)确认结果           │
├─────────┬────────────┬────┬──────┤
│评估(重估)前价值│            │确认价值│      │
├─────────┼────────────┼────┼──────┤
│评估(重估)后价值│            │确认单位│      │
├─────────┼────────────┼────┼──────┤
│ 评 估 单 位 │            │确认文号│      │
└─────────┴────────────┴────┴──────┘
┌──────────────────────────────────┐
│              审核审批意见              │
├──┬─────────────────────┬─────────┤
│  │                     │经办人      │
│主管│                     │电 话      │
│部门│                     ├─────────┤
│审核│                     │负责人      │
│意见│                     │(公章)     │
│  │                     │         │
│  │                     │    年 月 日│
├──┬─────────────────────┬─────────┤
│国有│                     │经办人      │
│资产│                     │电 话      │
│管理│                     ├─────────┤
│部门│                     │负责人      │
│审批│                     │(公章)     │
│意见│                     │         │
│  │                     │    年 月 日│
├──┴─────────────────────┴─────────┤
│              审 定 结 果              │
├────────────┬─────────────────────┤
│经核准转为经营性资产总额│                     │
├───────┬────┴──────┬────┬─────────┤
│其中: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
├───────┼───────────┼────┼─────────┤
│   流动资产│           │其他资产│         │
├────┬──┴───────────┴────┴─────────┤
│其他需审│                             │
│定的项目│                             │
└────┴─────────────────────────────┘

附: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清单

                            金额单位:元
┌───┬────┬───┬───┬───┬─────────┬───┐
│ 名 │结  构│购 建│ 单 │ 数 │  账   面  │ 备 │
│   │    │   │   │   ├────┬────┤   │
│ 称 │规格型号│时 间│ 位 │ 量 │ 原值 │ 净值 │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将房地产转为经营的,请在备注栏填列转出房产产权证号和土地使用证号
以及房屋的栋号、层次及坐落位置。
  2.土地数量填列占地面积,房屋数量填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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