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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重申境内外币清算工作管理规定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8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重申境内外币清算工作管理规定的函
(1995年5月1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95)汇国函字第10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
境内外币清算工作开办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个别分局时有违规行为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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