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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① 已由1997年9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取代。

附件一:
        具有“发行或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
         有价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名录

中央单位17家:
  1.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2.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3.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4.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6.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
  8.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
  9.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10.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1.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2.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3.中国旅游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4.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15.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6.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17.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地方性机构60家:
  1.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
  3.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
  4.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
  6.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7.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8.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9.大连信托投资公司
  10.大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1.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2.江苏省证券公司
  13.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5.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
  17.珠海证券有限公司
  18.广东证券公司
  19.重庆有价证券公司
  20.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
  21.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
  22.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3.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4.广州经济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25.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6.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7.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8.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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