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严格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近期,各地要对农民负担情况组织一次执法检查,坚决纠正虚报农民收入、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错误做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和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
各地要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尽快宣布今年定购粮价格,继续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粮食部门要千方百计克服仓储设施不足等实际困难,切实做好收购工作。同时,要引导农民留足口粮、种子和饲料,并适当增加储备。要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收购秩序。除国有粮食企业外,任何私商和其他企业单位都不许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粮食企业要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到资金封闭运行,粮食顺价销售,决不允许低价亏本销售粮食。国有粮食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深化改革,实施下岗分流、减人增效和再就业工程。
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和完善民主制度,是做好农村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当前要重点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对农民关切的财务收支、提留统筹费、集体经营项目等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一个阶段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尽快向群众公布结果。对需要农民出资、出物、出工兴办的生产、公益事业要交由群众议定,充分听取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尽快部署。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搞好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过去有工作基础的,要持之以恒,逐步规范;过去没有建立这项制度的,要抓紧试点,积极推开。组织、民政、农业、人事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地方党委、政府要把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提上日程,组织、人事部门要抓紧制定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培训的重点是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和重大实用技术。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乡村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做好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对确保国民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保证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研究新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力争今年农业有个好收成,农村经济有新的发展,农村社会保持稳定,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