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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的通知

  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化发展目标,结合建设事业的具体情况,特提出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目标。
  2000年发展目标
  1.实现全国建设信息网在国家公用通讯平台基础上的互联,达到信息收集、整理、发布、传递、系统管理一体化,信息资源共享。
  2.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设市城市与建设部实现电脑联网,一级(甲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应逐步加入全国建设信息网,并吸收其他资质的企事业单位联网。
  领导讲话,部、司发文,重要动态等,全部实现网络传递;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各种地方建设信息等大部实现网络报送。
  3.省、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过程控制、管理、销售、开发研究、教学等方面,要逐步使用计算机,并提高应用水平。
  4.建立、完善对全国建设事业发展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基础性数据库,促进各专业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化的发展与应用,培育和发展信息市场。专业化信息有比较高程度和较大规模的发展。
  5.行业应用软件的开发达到一定规模,重点做好供水、供热、供气、招投标、房地产市场交易、产权产籍管理以及CAD、GIS的研制开发应用工作。
  6.在因特网(Internet)上建立全国建设信息网网址,并开展
Internet服务业务。
  7.将一些信息量大,变化周期长的信息作成光盘,为各方面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8.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发展实施信息化所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并大力开展在职计算机使用技能培训,以适应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9.抓好IC卡应用的规划和试点,积极稳妥地做好IC卡的研制、开发、应用、推广管理工作。
  10.形成比较完善的以传统技术为辅,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主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
  2010年发展目标
  建成全方位、多层次、技术先进的建设事业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发展和完善全国建设信息网,实现建设部和全国多数设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大部分建设企事业单位计算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各个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与普及;建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服务达到及时、准确和权威;网络技术应用广泛,实现信息传递的电子化、标准化;信息化人才教育与培养高度发展,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复合型信息化工作队伍;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达到较高水平,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法规标准比较健全,信息市场趋于成熟。使建设事业信息化成为建设事业宏观决策、微观经营和建设事业现代化不可缺少的有力保证。
  四、全国建设事业各行业信息化建设
  1.全国建设信息网
  全国建设信息网是建设事业信息化的基础,根据全国建设信息系统发展规划的要求,到2000年的设想是:
  1)有条件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起因特网(Internet)技术为基础的内部计算机网络,并逐步形成与其他专业职能局相联的城域网。在全国建设领域实现以建设部为中心建立在国家公用通讯平台基础上的全国建设信息网(虚拟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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