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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改名称的通知

关于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改名称的通知
 (国经贸经〔199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随着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确定的512户重点国有企业,有的进行了联合,实现资产重组;有的按《公司法》进行改制,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有的在入选时企业名称与统计刊录不符。为此,对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名称予以更改。现将更改后的名单印发你们。
  附件: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一月六日

附件:         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更名名单

  1.由于实现联合,仪征化纤工业股份公司、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扬子石油化
工公司、南京化工工业公司更改为:
  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北京琉璃河水泥厂更改为:
  北京建筑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长虹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
  5.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更改为: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云南天然气化工厂更改为: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沧州化肥厂更改为:
  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
  青岛海湾化工集团公司
  10.大连化学工业公司更改为:
  大连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江西五十铃集团更改为: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12.杭州浮法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更改为:
  杭州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更改为: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14.重庆汽车制造总厂更改为:
  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5.江苏省扬州客车制造总厂更改为:
  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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