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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

  (12)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司法行政一切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掌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领会其精髓,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13)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是执法队伍,必须带头学好法律知识。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尤其要注意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掌握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律师法等,增强广大干警的法制观念。
  (14)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要具备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六、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浓厚的精神文明建设氛围,密切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广泛开展现代化文明监狱、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文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文明校园等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要尽快制定规划、标准、措施,保障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16)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跃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重点搞好基层单位的文体活动,帮助基层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对那些地处偏僻、条件艰苦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抓好硬件建设。切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教育队伍建设,支持关心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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