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外经贸部第一批废止部门规章目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13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6日 实施日期:2001年11月16日)废止(原因:不适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外经贸管发第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局),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武汉、南京、广州市外经贸委,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所,各进出口商会,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
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和外经贸部《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经商海关总署,我部对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商品编码和发证机关作了调整。现将新的《
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8年1月1日起,取消高梁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增加碳化硅、新闻纸为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其中对新闻纸同时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
对美国出口碳化硅由青海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贸易公司、贵州省第七砂轮厂进出口公司、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联营公司、陕西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海南飞天电子技术公司等六家公司经营,公司所在的省级发证机关发证,其他公司不得经营,其他省级发证机关也不得签发对美国出口碳化硅的出口许可证。
二、自1998年1月1日起,木杆铅笔、维生素C由省级发证机关发证调整为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发证);阿拉伯袍(裤)由特办发证调整为各省级发证机关发证。
三、1998年实行配额有偿招标的出口商品为27种(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具体品种是:轻重炼镁、氟石块(粉)、滑石块(粉)、石蜡、矾土、松香(脂)、羊绒、无毛绒、兔毛、人参、甘草、棉漂布、棉涤纶漂布、苎麻纱、苎麻坯布、苎麻条(球)、精干麻、大蒜、红小豆、芝麻、蜂蜜、鲜蜂王浆、甘草制品、木杆铅笔、蔺草及制品、皮制劳保手套、单缸柴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