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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为了加强国务院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
  二、拟新组建的有4个部、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三、拟更名的有3个部、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四、拟保留的有22个部、委、行、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21.中国人民银行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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