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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高等师范学校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开拓专业新领域,拓宽专业口径,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学科建设要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分步实施;优先建设好教育学科,提高师范教育专业化水平。努力提高学科建设的总体水平,加强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提高师范教育学术水平。高度重视教育科学研究,特别要面向中小学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教育决策服务。
  各级各类师范教育要启动面向21世纪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根据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修订培养规格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科技、文化、教育发展趋势,体现人类优秀文化成果和师范教育特点的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体系。把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加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文理结合和学科间相互渗透,优化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加强社会科学和科技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加强教育理论教学和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广泛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范教育现代化水平。建立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强化实践环节。要重视面向农村,深化教学改革,为“农科教结合”服务。
  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学评估。因校制宜,稳步推进学分制。建立各级各类师范院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重视民族师范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既能教文化课,又会实用技术,“一专多能”的教师;重视培养学生的双语教学能力。
  加强师范教育的教材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教材质量。
  扩大师范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
  七、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教师培训工作要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和业余、自学、短训为主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学用结合。
  “九五”期间,教师学历合格率较低的地区仍要把合格学历培训作为重点,特别要抓好初中教师学历补偿教育。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总体规划,到2000年,全国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高中、职业中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70%、60%左右。要确保培训质量,不能为追求学历合格率而降低标准。
  建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制度,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水平为目的,面向全体教师和校长,有计划、分层次抓好各项培训工作。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一批骨干,并使其中一部分成长为教育教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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