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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4.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各科命题均由招生单位组织。
  (三)具体要求
  1.初试考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2.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所占的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数的20%。
  单独考试的试题应根据考生的特点,适当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
  3.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要尽量取得一致。
  4.题意要清晰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
  5.每科试题均应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标准。
  6.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可多于3小时),试题的份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富裕时间为宜。
  7.试题可以有选做题,但不宜过多,选做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当大体相当。
  8.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
  9.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
  10.试卷应使用60克白色16开的书写纸。格式要统一,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尽量铅印、打印或胶印。
  11.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校对并送有关领导审定,试题审定后,交试题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试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应分别封装。命题的草稿须在交题后立即销毁。
  12.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
  13.有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14.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四)试题的印制、寄送
  1.统考科目试题的印制、寄送由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试题分装采取一份一袋的办法,信封封面印制注明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密封后按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上报的份数(另外加若干备用数)捆扎成包,并在邮包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绝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于规定日期用机要寄送给各省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接受试题人。
  省高校招生办接到试题后,通知各考点派两名专门人员,携带《准考考生情况表》,按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或以机要通信寄达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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