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等学校--企业联合开发中心或中试、工业性试验基地。要大力推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与企业结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上千个以企业需求的技术开发和中试、工业性试验为主要任务的联合开发中心。此类中心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为己任,成为企业的坚强技术依托或后盾。地点可设在企业,也可设在高等学校。资金主要由企业筹措,可能时争取政府部门资助。
此外,要积极推动形成科技成果推广体系。通过转化基地建设,重大成果项目推广示范,以及其他多种形式推广活动,逐步形成遍布全国各地、一定程度上可担负经常性推广任务的网络系统。“九五”期间,要形成一批网点,为形成全国有效的推广体系打下一定基础。
五、创建富有活力的技术开发与创新体制
在全国总体格局上,应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和少而精的研究院所为人才与技术主要源泉和重要开发力量,产学研以多种方式紧密合作联系,市场导向、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相结合的,具有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并高效运行的新体制。这是我国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科技体制的一个重要部分。高等学校要加大改革力度,为我国形成上述新体制发挥重要作用,并成为国家技术开发与创新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从高等学校角度考虑,当前要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逐步创造条件,形成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技术研究网点、行业与地区性技术开发中心等为骨干,以高等学校--企业联合开发机构和建立密切合作联系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及多种形式的推广网点为广泛基础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体系。
(二)合理分流科技人才,广泛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积极性,形成人尽其才、各得其所、人才辈出、兴旺发达的良好局面。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员,应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
(三)搞活与当前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科技工作和主要从事这类工作的机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承包、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原则上按市场法则运行,经费主要靠需求者提供。主要从事这类工作的科技机构,应面向市场,根据各自特点,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形式,走自主发展道路。有条件的,可结合开发项目,有选择有重点地创办科技产业。部分从事这类工作的机构,相应部分工作也可按此精神办理。
(四)各级高教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科技、经济部门的联系,大力协同,强化对高等学校的支持与组织。把高等学校的科技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地区规划、计划,推动其与企业结合,帮助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各行业和各地区的高教主管部门应把组织高等学校科技力量,为本行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每年都要抓几项重要工作,每个五年计划都要取得几项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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