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
(1996年9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教技厅[1996]8号印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强调,科技工作要把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与重大部署。高等学校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加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出有力度的贡献。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主要阵地,也是发展新知识、孕育新技术的主要源泉,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基石和源头作用。要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要强调科教结合,广泛服务,加强组织,加大力度,提高效益,增强后劲。根据中央《决定》和高等学校特点,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方位投入,有重点地组织突破。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各类专业人才比较配套的有利条件,广泛动员广大教育科技工作者,积极投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面向生产应用第一线进行研究开发,全方位为各行各业发展服务。同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选择一些重大关键问题,组织优势力量实行重点突破,以期取得有带动作用的重大成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创立丰功传绩。
(二)需求导向和技术推动相结合。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进行研究开发;同时,也要十分注重从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中开拓出新的生产应用领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既发挥高等学校特长,也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发展能力。
(三)培养人才与研究开发相结合。科教兴国,人才是关键。人是科学技术的载体,是发展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高等学校不仅要结合研究开发工作,为各行各业培养具有一定科技文化知识与能力的新生力量,还应肩负在职人员培训和深造的任务。要通过培养、培训人才和人员交流,促进科研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