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学前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的通知
(教基[19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北京、天津市教育局:
近几年,各地学前班增长迅速,为进一步加强学前班的科学管理,端正办班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学前班的教育质量,为九年义务教育奠定基础,我委拟定了《学前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试行)》(以下简称《要点》),发给你们参照试行,为更好地组织试行,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要点》是国家对城乡招收学龄前一年儿童的学前班工作进行评估的指导性文件,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文化、教育、经济发展不平衡,为使《要点》更具有针对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要点》提出的评估项目,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符合当地情况的实施细则,也可组织制定地、市一级的具体评估指标,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批准。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在基础较好的地区选择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学前班进行评估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3、评估工作应有利于引导办班的正确方向,有利于提高质量,同时保护办班者的积极性,应注意评估工作不要加重教师不必要的负担。
4、评估工作的队伍要熟悉政策、熟悉业务,客观公正,并遵守廉政规定,廉洁自律。
5、本项工作应在1996年内有计划地试点,逐步展开。
附件:学前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
学前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试行)
为端正学前班办班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组织教育活动,加强学前班的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学前班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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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 容 要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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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1.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关于改│
│班│ │ 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坚持保教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
│指│ │ 幼儿,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身心和谐发展。 │
│导│ │2.为儿童入小学作准备,为九年制义务教育打基础。 │
│思│ │3.不以营利为目的。 │
│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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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1.学前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围环境无污染。 │
│ │舍│2.学前班有固定使用的活动室、人均面积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 │、│ 活动室要光线充足、通风、干燥。 │
│ │场│3.学前班有固定的户外活动场地。 │
│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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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 │
│班│设│2.户外有大型活动器材,每班有一定的教、玩具和儿童图书,件数│
│ │ │ 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
│ │ │3.有卫生饮水设备和流动水洗手设备。 │
│条│备│4.备有保健箱和常用药品。 │
│ │ │5.有适宜幼儿使用的厕所。 │
│ ├─┼──────────────────────────────┤
│件│师│1.每班1-2位教师,热爱幼儿,相对稳定。 │
│ │ │2.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受过一定的幼教专业培训│
│ │ │ 。 │
│ │资│3.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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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 │
│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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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1.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由一名小学校长负责分管;乡、村举办的独│
│ │织│ 立的学前班由乡、村文教办设专人分管。 │
│ │领│2.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
│织│导│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
├─┼─┼──────────────────────────────┤
│ │ │1.有每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
│领│管│2.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卫生保健、教│
│导│ │ 研、家园联系等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
│管│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经费独立核算,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主要用│
│理│理│ 于学前班。 │
│ │ │4.保教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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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1.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有保健工│
│ │生│ 作制度与计划。 │
│ │保│2.开展适合于幼儿的体育锻炼,每日有一定的户外活动时间和体育│
│ │健│ 活动时间。 │
│ │ │3.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护幼儿的安全。 │
│ ├─┼──────────────────────────────┤
│ │环│ │
│ │境│1.充分利用当地文化和自然资源,丰富幼儿的学习环境和教育内容│
│ │创│ 。 │
│ │设│2.因地制宜,为幼儿提供多种操作材料和教、玩具。 │
│ │与│3.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符合幼儿发展需要的环境。 │
│ │利│ │
│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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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师│1.尊重、爱护幼儿,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 │生│ 。 │
│ │关│2.教师要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愉快、鼓励、支持的环境,师生关│
│育│系│ 系融洽。 │
│ ├─┼──────────────────────────────┤
│ │ │1.有根据《学前班保育与教育的基本要求》*制定的促进幼儿全面│
│和│入│ 发展的教育计划。 │
│ │ │2.坚持说普通话,为幼儿提供交谈、讨论的机会,培养幼儿语言理│
│ │ │ 解及表达能力。 │
│教│学│3.培养幼儿阅读的兴趣、习惯和技能。 │
│ │ │4.通过多种活动,发展幼儿手眼协调的动作,发展空间知觉,为书│
│ │ │ 写作准备。 │
│育│准│5.教师通过多种活动,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能力。 │
│ │ │6.创造条件,培养幼儿积极的人际交往态度和基本技能。 │
│ │ │7.通过各种活动(尤其是操作活动),形成幼儿的的数概念,发展│
│ │备│ 思维能力。 │
│ │ │8.发展幼儿的观察力和初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 ├─┼──────────────────────────────┤
│ │教│1.有合理的一日活动计划。 │
│ │育│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
│ │活│3.能根据教育内容,恰当采用集体、小组、个人教育活动组织形式│
│ │动│ 。 │
│ │组│4.有利于幼儿的积极主动参与。 │
│ │织│ │
│ ├─┼──────────────────────────────┤
│ │家│1.有家园联系制度,经常向家长介绍学前班的教育与要求,以及儿│
│ │园│ 童的发展状况。 │
│ │联│2.能吸引家长主动参与学前班的工作。 │
│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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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教基〔1991〕8号)的附件《
学前班保育与教育的基本要求》中对学前班教育活动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做了具体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