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职业中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评估指导标准
┌──┬───────────┬───────────────┬───┐
│指标│评 估 要 素 │ 优 级 标 准 │分 值│
├──┼───────────┼───────────────┼─┬─┤
│ │A1 组织机构 │有校普及普通话工作领导小组,有│2 │ │
│ │ │覆盖全校的工作网络 │ │ │
│ ├───────────┼───────────────┼─┤ │
│ │A2 宣传环境 │长期性宣传环境实用,与教育教学│1 │ │
│ │ │工作相协调 │ │ │
│ ├───────────┼───────────────┼─┤ │
│ │A3 专业口语课 │按国家教委、语委规定,课时、教│4 │ │
│ │ │材、师资、设备均落实 │ │ │
│ ├───────────┼───────────────┼─┤ │
│ │A4 口语训练 │经常、定时,同课外活动、专业训│4 │ │
│A │ │练相结合,充分利用电教手段,注│ │ │
│学校│ │重科学性、多样性,效果显著 │ │ │
│组织├───────────┼───────────────┼─┤ │
│工作│A5 毕业考核 │严格考核,认真执行有关专业普通│4 │25│
│ │ │话不合格暂不发给毕业证书,待补│ │ │
│ │ │考合格后补发毕业证书的规定 │ │ │
│ ├───────────┼───────────────┼─┤ │
│ │A6 教职员培训 │有计划地培训各科教师和职员,严│4 │ │
│ │ │格考核,成绩记入业务档案,与业│ │ │
│ │ │业考核挂钩 │ │ │
│ ├───────────┼───────────────┼─┤ │
│ │A7 资料档案 │普及普通话的工作档案齐全,有完│1 │ │
│ │ │整的学生语音档案 │ │ │
│ ├───────────┼───────────────┼─┤ │
│ │A8 规章制度 │在教学评优、教师评先,学生常规│5 │ │
│ │ │管理、评奖学金等方面有普及普通│ │ │
│ │ │话的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 │ │
├──┼───────────┼───────────────┼─┼─┤
│ │B1 口语教师普通话水平│专兼职普通话教师、专业口语教师│4 │ │
│ │ │100%达到一级水平 │ │ │
│ │ │ │ │ │
│ ├───────────┼───────────────┼─┤ │
│ │B2 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北(南)方话区学校20%(10%)达到│4 │ │
│ │ │一级水平,其余均不低于二级水平│ │ │
│B │ │ │ │ │
│教职├───────────┼───────────────┼─┤ │
│员普│B3 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北(南)方话区学校10%(5%)达到 │10│ │
│通话│ │一级水平,其余均不低于二级水平│ │ │
│水平├───────────┼───────────────┼─┤35│
│和使│B4 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北(南)方话区学校40%(20%)达到│2 │ │
│用情│平 │二级水平,其余均不低于三级水平│ │ │
│况 ├───────────┼───────────────┼─┤ │
│ │B5 教学、集体活动、工│100%做到使用普通话 │6 │ │
│ │作用语 │ │ │ │
│ ├───────────┼───────────────┼─┤ │
│ │B6 教职员与学生交谈用│100%做到使用普通话 │6 │ │
│ │语 │ │ │ │
│ ├───────────┼───────────────┼─┤ │
│ │B7 教职员之间交谈用语│90%做到使用普通话 │3 │ │
│ │ │ │ │ │
├──┼───────────┼───────────────┼─┼─┤
│ │C1 毕业年级普通话水平│北(南)方话区学校20%(10%)达到│16│ │
│C │ │一级水平,其余均不低于二级水平│ │ │
│学生├───────────┼───────────────┼─┤ │
│普通│C2 教学和集体活动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 │8 │ │
│话水│ │ │ │40│
│平和├───────────┼───────────────┼─┤ │
│使用│C3 学生与教职员交谈用│100%做到使用普通话 │8 │ │
│情况│语 │ │ │ │
│ ├───────────┼───────────────┼─┤ │
│ │C4 学生之间交谈用语 │90%做到使用普通话 │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