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来华接受中医药本科教育留学生教学质量宏观管理的通知[失效]

  2.针灸学专业
  (1)基础理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腧穴学、经络学等课程的基本内容,以中医基础理论、腧穴学为主。
  (2)针灸临床:刺灸学、针灸治疗学和中医内科学等课程的基本内容,以针灸治疗学为主。
  基础与临床部分分别命题和考试。
  三、命题与阅卷
  国家中医药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印制试卷及阅卷。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工作
  1.考试时间:每年3月份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考基础,下午考临床,每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考试地点:由各中医药院校自行安排。
  3.考务工作:由考试中心与有关中医药院校共同负责。
  各院校应于当年1月31日前将各专业参考人数函(电)告考试中心。考试中心负责提前将密封的试卷寄(送)各考场,由各院校于考试前10分钟内起封,并于考试结束时当场密封,当天寄(送)回考试中心待阅。
  有关费用由各院校在收取的留学生学费中列支。
  五、考试工作的管理及成绩的公布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组织考试,加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国家教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检查小组,抽查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并受理各方面的申诉。如发现严重违犯规定的情况,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试中心于当年的3月20日前,将考试成绩及考试分析报告报国家教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由国家教委向各校通报考试成绩。
  留学生参加上述考试合格,做为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的必须条件。联合考试后,各校是否进行本校的技能考核、毕业考试,由学校自定。
  六、补考
  1.参加留学生本科毕业综合水平联合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留学生,可向所在院校申请参加一次考试中心设立的补考。
  补考者须在本校申请并按补考门数向院校交纳补考费用。
  2.补考内容、命题办法等见本办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但由考试中心另行命题和印制试卷。
  3.补考每年5月份第二周的星期一举行。上午考基础,下午考临床,每场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4.补考仅限一次。补考及格后方可补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不及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注明学制、专业及实际学习时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