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九五”期间
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1996年10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现将《“九五”期间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从1996年起实施的全国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安法制建设、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努力造就一支跨世纪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要牢固树立忠于法律的信念,以严格执法的实际行动全力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九五”期间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附 “九五”期间公安机关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项决议,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的部署,公安部决定,公安机关在前十年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适应“九五”期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从1996年起,用五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执法队伍,增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力维护“九五”期间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总体目标
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奋斗目标是:适应“九五”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公安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公安民警拒腐防变能力有明显增强,违法违纪特别是科、所、队长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比例有明显下降,刑讯逼供案件逐年减少,带有公安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治理和纠正。教育全体公安民警振奋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地遵守法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牢固树立法制权威。同时,通过大力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努力实现依法治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