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机关要把盗窃、抢劫金融单位现行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近年来未破的案件要认真梳理,选准突破口,落实责任制,力争破获一批。对诈骗金融单位、套汇逃汇、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破坏金融财税秩序的大要案件,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专案专办,既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又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防止国有资金流失。办案工作中,各有关地区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协作配合。要从中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公开宣传报导,以震慑犯罪分子。
二、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严密金融单位周围社会面控制
针对当前盗窃、抢劫金融单位犯罪活动增多的新情况,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公安机关要着眼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尽快落实与金融单位的接处警措施,做到接警及时,出警迅速,处置果断严密。要制定反抢劫工作预案,作好应付突发案件的准备。一旦发案,要发挥多警种协同作战的威力,围追堵截犯罪分子。要把金融单位纳入巡警、派出所治安巡逻的勤务目标,加强巡视,维护好周边的治安秩序。对重要的金融单位,可视情在其周围建立秘密据点,注意发现可疑动向,适时开展侦察工作,将犯罪活动制止在预谋阶段。
三、认真开展金融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
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前段时期对金融单位普遍进行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打斗争,会同银行部门在近期再认真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营业网点,尤其是各种代办、联办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保卫工作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的执行;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是否到位,能否发挥作用;职工群众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是否增强,警惕性是否提高;守卫、押运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力量配备是否适应反盗、反抢斗争的需要。检查要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金融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制,限期整改。
四、大力整顿金融守押队伍,积极组建专业押运护卫公司
针对当前一些基层金融单位守卫押运队伍存在的管理不力、教育松懈、素质较低等不适应守押工作需要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银行部门切实加强对守卫押运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对政治业务素质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坚决清理。金融单位是关系国家资金安全的重点要害部门,守卫押运工作不同于一般的保安服务。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组建由公安机关领导管理的专业押运护卫公司,由经保部门归口负责,紧密结合金融保卫业务,在人员、装备、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要高标准、严要求,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密金融单位内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