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和加强现有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完善教育培训条件。要努力将工商行政管理高等院校建设成为承担全系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中高级公务员专业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的新型教育培训基地。对具有一定实力和水平的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高等教育办学点,要在进行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以适当形式将其纳入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体系。重视研究中专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巩固和提高各类中专学校的办学水平,增强学校的适应性和生存能力。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综合办学效益,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相互依托,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网络。
(四)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地位
--要努力建设一支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规格相适应的,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胜任现代教育培训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师资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和教学研讨班,改善教师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创造条件,选派一些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高校进修深造或到国外进行考察、学术交流,培养一定数量学术造诣较深、教学开拓能力较强的学科带头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
教师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改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
(五)加快教材建设,充实教材内容
--要健全教材编审机构,不断改进教材编写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学大纲和教材、中专教学大纲和教材,审定高等院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材。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可视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必要的补充教材。
--教材编写应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注意不断吸取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水平。
(六)注重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科学制订教学计划,规范主要班次的内容,提高教学改革的科技含量,采用适合不同培训对象特点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各级学校、培训中心可从实际情况出发,选聘党政领导同志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他们了解全局,掌握政策,熟悉情况,能够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阐述问题的优势,增强教学效果。提倡各级领导除保证自己积极参加培训外,亲自为学员讲课,并参加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讨,推动教学改革。
(七)保证经费投入,理顺经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