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关于对全国教学用书和少儿类图书进行质量检查的通知
(1996年5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出版社主管单位),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各有关出版社:
为加强教学用书和少儿类图书的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出版社和主管部门对此二项图书质量的高度重视,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我署决定今年重点对全国教学用书和少儿类图书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组织落实
这次图书质量检查的重点是图书的编校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全国各有关出版社1995年新版的教学用书(包括:各类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导读物)、少儿类图书(以版权页为准)。
检查工作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有关出版社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检查的阶段和方法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普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地区有关部委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抽查,由新闻出版署负责组织实施。
普查阶段:地方教育出版社、大学出版社、少儿出版社、美术出版社和北京地区各部委主管的教育出版社、大学出版社、少儿出版社、美术出版社、音乐出版社等承担教学用书、少儿类图书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将1995年的全年图书出版目录,分别呈报给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的主管部门确定出版社被检查的图书(每社被检查的图书不得少于1995年全年新书中教学用书或少儿类图书的5%,每种书检查不得少于10万字),对没有教学用书及少儿类图书出版任务、超范围出版这类图书的出版社,要重点进行检查;并组织由思想作风端正、经验丰富的校对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超范围出书的出版社要写出检查和整改措施),上报给新闻出版署。
抽查阶段:普查阶段结束后,由新闻出版署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逾期不作检查、没有报送检查报告的出版社,以及没有这二类图书出版范围的出版社出版的教学用书和少儿类图书。
三、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