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抵押物清单
附表:
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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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名│规格│单位│数量│产权证书│处所│抵押物评│已经为其他│备│
│称 │型号│ │ │及编号 │ │估价值(│债权设定抵│ │
│ │ │ │ │ │ │万元 │押额度(万│注│
│ │ │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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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建设银行 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三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质押合同
(基本格式)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