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高等教育管理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各高等学校应鼓励并积极选送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教师,接受高等教育管理或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和学位教育以及教师进修班、硕士课程班等形式的继续教育,培养一批跨世纪的高教管理专门人才。
三、主要政策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校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和高校党委要充分认识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和解决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问题,抓出成效。要制定干部培训“九五”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妥善处理工作矛盾,保证干部按计划参加培训。
干部培训工作的情况,应列为考核、评估高校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和高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基本内容之一。
2.加强干训基地、干训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党校、行政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开展干部培训工作。高校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要协调和安排这些基地的培训任务,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检查和评估。此外,也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承担部分培训任务。
要着力建设好一支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高等教育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专兼结合的高校干部培训师资队伍。
要切实抓发干部培训教材建设。教材的编写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注重总结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经验,吸收国外高等教育管理的有益经验,使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3.努力解决好干部培训经费问题
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要为干部培训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切实保证所需经费。干部培训经费要纳入教育部门和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培训机构要精打细算,勤俭办学,提高现有经费的使用效益。干部培训的办班管理要认真执行中组部、国家教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组发〔1995〕3号)。
4.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任用等制度相结合
高校干部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各类培训,其成绩应存入本人档案,与工作实绩一起作为干部考核、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推进高校干部培训管理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