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起来同血吸虫病作斗争。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倡导群众自愿为血防工作出资、出工,同时动员城乡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支援血防工作,做到群策群力,齐送瘟神。
(四)加强宣传教育。卫生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血吸虫病流行区90%6岁以上的居民接受血吸虫病基本知识教育,做到血防知识在疫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居民不断增强血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五)加强专业培训。卫生、农业部门要分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培训人畜血防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上海医科大学等有关医学院校要继续开办血防大专班和进修班,为血防专业队伍培养、输送后备力量。疫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疫区各地要紧密结合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
要继续争取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支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血防专业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六)加强科学研究。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及卫生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部要把重大血防科研项目列入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和本部门科研规划。积极组织多学科的科研人员协作攻关,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对策、血吸虫病免疫诊断、血吸虫病防治药物、杀螺药物、血吸虫疫苗、三峡工程与血吸虫病流行关系以及农业开发、畜禽结构调整与血吸虫病流行关系等课题研究。争取尽快推出一批重大科研成果,提高血防工作的科学水平。
(七)落实防治资金,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血防“九五”计划所需经费,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主要由地方负责,国家视血吸虫病疫情和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血防经费给予保证,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把商品粮基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和老区建设等项目同血防工作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义务工和有偿服务等,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血防事业。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并根据本计划的任务和经费指标,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世界银行血防贷款项目的节余资金主要用于“九五”计划所需治疗药物、设备的购置以及加强血防专业机构的基本建设、科研、环改工程等。
1.资金筹集。
“九五”计划血防共需经费90528.67万元,主要通过地方筹集和中央补助的方式解决。其中地方投入48798.67万元(地方劳务投入8561.67万元,地方政府筹集资金40237万元),占总经费的53.90%,中央补助16000万元,占总经费的17.67%,世行贷款25730万元,占总经费的28.4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