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一汽轿车股份
有限公司(筹)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
(1997年5月22日 证监发字[1997]268号)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筹)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请示》(海证字[1997]第076号)及发行方案,机械工业部《关于同意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采取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函》(机械政[1997]273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筹)社会公众股(A股)2700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