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一九九六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单位
一九九六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
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单位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
一九九六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及其《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先后授予琼海市、鹤壁市、宝鸡市、临沂市、绵阳市、永州市、萍乡市、钦州市、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