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引导外资向内地转移,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步伐。在沿海地区继续扩大利用外资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人力和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吸收外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项目和老企业改造项目,支持劳动密集型项目由沿海向内地梯度转移,把外资引向内地,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振兴。
4.积极参与利用外资重大决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财税体制改革,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财政税收政策,创造条件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建立公平、统一的经济秩序,为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全发展。
(二)以抓收入为中心,发挥财政调控作用
财政部门是国家集中分配资金的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收入和有效地管理、运用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是国家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能。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壮大了我国经济基础,扩大了财源,各级财政部门应围绕抓收入,重调控,支持企业发展开展工作。
1.开辟财源,强化征管力度。开辟财源就是财政部门通过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国家财力。企业场地使用费和物价补贴等财政部门直接征管的收入,要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今后还要收缴国有资产收益,进一步扩大财源。要强化征管力度,不得随意减免企业应上缴收入,对企业欠缴的,要追回;对有意逃避的,要查办。
2.监缴税收,完善征管体制。对外商投资企业上缴呼项税收,财政部门要建立核查制度,与税务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做好企业各项税收入库的监缴工作。开展税收监缴,应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核查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税收,有无遗漏;二是核对企业上缴的税收是否按规定级次入库,有无混库。
3.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想办法等措并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上的困难,支持企业发展。在使用资金方面,要确保重点,优先支持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以点带面,滚动循环,发挥财政调控作用。
4.搞好收支计划,加强预算管理。要把安排好财政收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摸清企业情况,落实“两费”收入任务,安排好专项资金投向,制定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收入计划,确定具体实施步骤,进一步壮大国家财力。
(三)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拓宽财政工作领域。
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只有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证将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纳入财政管理范畴,及时掌握企业信息,加强宏观决策管理,使财政工作顺利开展。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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