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工资的管理制度。划清计入直接成本和计入有关费用的工资性支出的界限;明确工资性支出的具体项目及其分配方法;明确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住房补助基金、劳动保险、应交国家对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等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方法;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5.明确成本计算方法。包括划清成本界限,规定成本核算程序,对间接费用的分配如涉外及业余加工费,编录费用等的分配标准和分摊费用做出具体规定。
6.制定财务费用的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费用开支范围及财务处理办法。对一次性开支较大的借款费用应确定具体的摊销办法。
7.明确预提和待摊费用项目和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预提和待摊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十)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1.明确主营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界限,建立销售的预测和分析制度;确定定价原则、编制销售计划。
2.明确销售实现的条件和标准,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接收款交货方式,委托代销以及以产品分成方式等情况的销售实现作出具体规定,制定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的处理方法。规定待实现销售的核算方法。
3.制定销售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供货合同的管理,收入款项的结算程序,制定对赊销单位信用情况的调查备案、分析办法,建立合同完成情况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4.制定销售收入的管理制度,明确必需的佣金、回扣、手续费等实用范围和标准及审批程序,明确销售收入的入帐方法(总帐法、净价法),制定销售承包的具体方案及兑现办法。
(十一)企业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制度
1.制定利润的预测与分析制度。包括制定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责权归属等。
2.明确利润总额的构成内容及核算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对利润总额的构成、核算方法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企业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
3.制定营业外收支的管理制度。具体明确各项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项目、收支范围、财务手续、核算办法等。制定企业各项罚没支出、各种捐赠的控制制度和核算制度。
4.明确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为此所发生的汇兑损益等费用的处理办法。
5.制定利润分配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财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制度。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税前回收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顺序、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使用范围、审批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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