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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农业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4)制定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要设立台帐,对其使用情况建立经常性清理制度;对企业单位信用卡的开设,明确审批权限并严格规定持卡人的责任及对使用情况的监督办法。
  2.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1)制定往来帐户结算登记制度。包括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定期对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等。
  (2)制定往来帐户结算定期核对与清理制度。包括期终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的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加快资金周转。
  (3)制定应收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应收票据的登记保管制度,严格应收票据的贴现手续并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
  (4)制定坏帐损失确认办法及审批制度。对确认坏帐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健全坏帐损失的控制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对逾期三年的应收帐款,建立明确的确认、审核、报批的管理办法。
  (5)制定坏帐损失帐务处理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坏帐损失的处理办法。选用坏帐备抵法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坏帐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明确具体的帐务处理办法。
  3.存货管理制度
  (1)明确存货管理范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对存货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存货地、负责人、仓储费用、保险、管理等办法。
  (2)明确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增加的存货,应分别不同的方式,对购入、自营、委托外单位加工、基层独立核算单位所有的,投资者投入、盘盈、接受捐赠的存货在计价上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存货的正确计价。
  (3)明确存货领用或发出计价方法。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对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进行具体分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计价方法,实行计划成本价的企业还应明确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差异的核算及分配摊销办法。
  (4)制定存货转移、收发、领退的管理制度
  (5)制定周转材料、包装物资、低值易耗品摊销制度。企业应根据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特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6)制定存货清查盘点制度。包括对存货进行定期不定期清查盘点的制度和方法;存货的实际库存与帐面记录核对办法;存货的质量检测办法,存货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分析以及审批程序,财务处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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