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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金融保险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失效]

  3.制定无形资产转让财务处理制度。包括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处理以及成本结转等财务处理。
  4.制定递延资产管理制度。具体规定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明确开办费的开支项目,摊销期限和摊销办法。
  5.制定其他资产的管理制度。
  (八)资产溢缺管理制度
  1.明确资产溢缺的处理范围。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明确贷款呆帐损失、出纳长短款、错帐(责任事故)损失、结算事故赔款、案件损失(包括贪污、盗窃、诈骗、冒领、抢劫等案件损失)、外币汇差损失、各种不可预见损失、固定资产多缺、流动资产溢缺、其它灾害、事故损失等的处理范围。
  2.制定资金溢缺管理制度。对贷款呆帐损失、出纳长短款、错帐损失、结算事故赔款、案件损失等,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分别确定处理办法,明确事故的原因、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
  3.明确财产溢缺的处理方法。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的处理等,要根据财务制度的统一规定,制定具体处理办法,确定事故的原因、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
  4.明确资金及财产溢缺的处理权限。对资金及财产溢缺的处理,要有具体的处理程序。应根据制度的要求,区别不同资金及财产溢缺金额的大小,根据企业部门和职能人员的权责,明确处理的权限和报批程序。
  (九)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区分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结合投资项目合理确定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并分别管理。
  2.制定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确定对外投资的权责部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外投资的评价考核等。
  3.明确对外投资计价方法。企业的所有对外投资,都应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认的金额计价。
  4.制定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包括明确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责任;转让有价证券的条件及审批程序等。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应具体规定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或转销办法。
  5.明确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根据对被投资单位是否拥有实际控股权,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并明确具体的核算方法。
  6.制定投资收益财务处理制度。具体明确投资收益的内容,对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的企业,其投资收益的处理,要作出详细规定。
  (十)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制定成本核算制度。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明确成本费用的具体项目及各项目核算的内容,严格区分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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