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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金融保险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失效]

  3.制定放款的管理制度。建立放款项目可靠性的预测和分析制度;明确分析放款对象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贷款的安全性,可行性和有效益性的方法,建立、健全款项发放的监督控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授权办法和权限防止资金的损失;确定放款利息及计息期限的计算方法;建立定期分析、考核贷款结构、投向以及投量准确性、效益性的制度。
  4.制定放款管理制度。按放款的期限、对象划分等明确放款的种类;规定不同放款方式放款本金的计价方法和放款本金的管理办法;明确逾期放款的含义及催收的措施。
  5.制定往来资金管理制度。要明确往来资金的范围,并加强管理;建立往来资金的分析、控制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往来资金的变化情况,预计发展趋势。
  6.制定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应明确企业内部资金包括的内容,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
  7.制定坏帐损失确认办法及审批制度。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对确认坏帐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健全坏帐损失的控制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特别是逾期二年的应收帐款,应建立明确的确认、审核、报批的管理办法。
  8.制定坏帐损失财务处理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坏帐损失的处理办法。选用坏帐备抵法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坏帐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明确具体的帐务处理办法。
  (五)现金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1.制定现金和其他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黄金、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存放同业、同业借款及到期日在3个月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现金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包括现金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保管、押运和使用等管理制度。要明确有关责任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现金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
  2.明确现金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计价方法。应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确定现金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计价原则,明确各种外币的记帐时间和调整方法。
  3.制定现金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包括库存现金,库存金银、法定准备金和备付金、存放中国人民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要配备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支付和保管工作,非出纳人员不得经营现金,明确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钱帐分管的内部管理制度。
  4.制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应根据企业业务特点,保证企业库存现金的安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现金管理和控制制度,确定企业每天的合理现金需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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