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自忠小学建设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631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自忠小学建设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2]7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张自忠故居为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自忠小学内。建议进一步核实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组成,明确拟建项目与张自忠故居的关系。同时应补充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等内容,拟建项目如涉及其保护区划,应依法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二)根据北京市关于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建筑控制高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合理调整建筑高度,并补充拟建项目对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影响的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