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5号--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


  附表3
  企业上年度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达标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规范条件限值*

企业实际值

备注

1

焦化工序能耗

≤155kgce/t

 

 

2

烧结工序能耗

≤56kgce/t

 

 

3

高炉工序能耗

≤446kgce/t

 

 

4

转炉工序能耗

≤0kgce/t

 

 

5

普钢电炉工序能耗

≤92kgce/t

 

 

6

特钢电炉工序能耗

≤171kgce/t

 

 

7

吨钢新水消耗

4.1t

 

 

8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4%

 

 


  *电力折算系数0.1229kgce/kWh。

  附表4
  企业现有主要装备情况

工序

装备名称

及规格

数量

(台、套)

建成时间(年月)

生产能力

(万t)

上年产量

(万t)

备注*

焦化

 焦炉

 

 

 

 

 

 焦炉

 

 

 

 

 

烧结

 烧结机

 

 

 

 

 

 烧结机

 

 

 

 

 

球团

 竖炉/回转窑

 

 

 

 

 

 竖炉/回转窑

 

 

 

 

 

炼铁

 高炉

 

 

 

 

 

 高炉

 

 

 

 

 

炼钢

 转炉/电炉

 

 

 

 

配套精炼情况

 转炉/电炉

 

 

 

 

配套精炼情况

连铸

 连铸机

 

 

 

 

 

 连铸机

 

 

 

 

 

轧钢

 轧机

 

 

 

 

 

 轧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