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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2年工作安排和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三、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与本技术操作方案编写工作

根据技术协作组组长安排,开展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的编写工作并按时、按要求报送

未按要求完成编写任务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0分

20

2.加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平台工作会议和本技术推广使用工作

按要求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平台工作会议和本技术推广使用工作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10分

20

3、参与本技术临床疗效的验证工作

根据技术协作组组长工作分工,参与制定验证报告,并开展临床验证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未参与验证工作不得分;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

20

4.参与本技术协作组联合攻关、改造、提升工作

根据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本协作组联合攻关和各技术完善提高方案的制定

未参与各技术难点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参与完善提高方案制定不得分;未按要求参与酌情扣分

20

5.参与本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技术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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