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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总结“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总结“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工作的通知
(民办函〔201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成果(以下简称“蓝天计划”)和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十二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研究出台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决定对“蓝天计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各地总结报告汇编成册供领导参阅和各地交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十一五”蓝天计划总结工作

  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要求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将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列为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实施“蓝天计划”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十一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集中精力、重点推动、为民解困的大事,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关注程度高,关系到民政系统的社会形象和儿童福利事业的长期发展。五年来,在各地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蓝天计划”实施顺利,成果显著。全面回顾总结“蓝天计划”工作,有利于掌握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现状、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科学制定“十二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进一步发挥儿童福利机构骨干作用,有着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工作安排到人,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总结全面、准确、深入。

  二、要积极部署,组织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深入总结工作成果

  各地要对本地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全面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同时,要指导各地级市“蓝天计划”资助的建设项目单位做好本机构项目建设的总结工作,对建设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经验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

  三、要把握要求,认真全面做好总结工作

  做好“蓝天计划”总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统领,以“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为总结依据,本着对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细致、深入总结“十一五”期间的成果,全景展现儿童福利事业的现状,为“十二五”期间儿童福利事业布局和发展建言献策。具体要求是: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数量、收养儿童数量、人员队伍数量等基本信息;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情况;工作措施、亮点经验、典型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二五”期间的意见建议等。二是各“蓝天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编制、收养孤儿数量、男女儿童比例、残疾儿童比例等基本信息;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情况;机构建设、内部管理、养育模式、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成年孤儿安置及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独具特色的经验亮点;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转型发展的探索和意见建议等。三是各地报告要以《社会福利》增刊的形式宣传和交流。上报报告形式、文字和图片等详见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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