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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医疗市场混乱查处情况的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
  汝州市在医疗市场监管中暴露出的严重情况,反映出个别地方行政审批不严,对非法行医行为打击不力,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管理混乱,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医疗市场混乱等问题。为此,我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合理规划,严格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合理设置医疗机构,严格执业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及时校验;对不符合执业基本条件、不按审批程序发放执业许可证的,要依法坚决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按照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查找问题,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查找当地医疗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于2012年6-10月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黑诊所”和生活美容院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排查非法行医相关线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作用,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巡访、收集线索、及时发现并报告非法行医信息。

  (三)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内部职能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认真负起打击非法行医的责任。行政审批和监督执法信息要相互通报,形成合力,不得推诿扯皮。要按照我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69号)的要求,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提高认识,严格依法办案。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树立依法办案意识、调查取证意识和案件移送意识,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务必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我部监督局。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联系人:卫生部监督局 苏艺丹
  电 话:010-68792828、68792387(传真)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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