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主管道安装预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118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关于三门核电1号机组主管道第七版安装预案的请示》(三门核设发〔2012〕211号)和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关于AP1000依托项目主管道第七版安装预案的请示》(国核工司〔2012〕150号)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三门1号机组主管道第七版安装预案是可以接受的,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作为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对三门核电厂的建造质量和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应会同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及安装单位对安装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充分考虑,在主管道坡口加工、组对和施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被认可的安装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如果出现超出安装预案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我局。
二、在焊接前,针对管道内壁镗孔对在役检查影响,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应完成相应的分析论证报告并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