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安[2012]4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应用管理,规范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生产管理秩序,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秩序,根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决定开展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推广应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推行科研、生产、爆破一体化模式是国家民爆行业鼓励发展的方向。推行一体化模式,既可以降低民用炸药生产、运输、使用及储存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有利于社会公共安全;还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民用炸药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企业以及大型矿山企业等通过重组整合、延伸产业链,积极实施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了民爆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但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虽然简化或取消了炸药敏化、装药及包装等环节,但其炸药基质的混制过程与传统的乳化炸药地面线生产方式十分相近,而从近20年发生的13起乳化炸药生产安全事故看,85%的事故发生在炸药基质混制环节,充分说明了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仍然是一种具有高危属性的生产方式。需要从技术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近期在推广一体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苗头:个别地方违反《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拟违法审批现场混装生产系统,部分未获民爆生产许可的单位出现了非法购买现场混装车的动向。这些行为一旦实施,将重现“小、散、低”,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将引发恶性无序竞争,打破供需平衡的局面;将大大增加各类不安全因素及隐患,极易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