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惩考核机制,实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考核制度。开展采矿业土地整理,推进朔同地区成片盐碱地改造利用,组织实施国家级重大土地整治工程。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土地开发整治多元投入机制。
2.推进用地制度改革。以太原城市圈及其他设区市为单元,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适合矿业特点的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市、县,对煤矸石占地、沉陷区、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复垦与建设用地调整利用相挂钩,通过复垦的土地可以调整使用,优先用于转型项目。复垦应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具备条件的,应首先复垦为耕地。探索露天采矿用地方式改革,积极稳妥地在所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土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重点转型项目用地保障、未利用地审批等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完善和创新宅基地管理机制。
(四)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1.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发展创业投资,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山西省设立政府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切实增加研发投入,创建全省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平台,更好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业创新的作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业务。“十二五”末,地方政府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进入中西部地区前列。
2.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跨越工程。推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与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一批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健全技术市场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率先在循环经济及煤炭清洁生产利用、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的突破。加大对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3.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建设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的人才教育、培养和引进体系。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推进省重点大学进入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一批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特色重点学科,全面改善一批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是创新团队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五)加强金融创新和改革。
1.打造金融创新高地。加快构建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积极参与全国性证券场外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山西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发展创业投资;规范发展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研究在太原增设焦炭期货交割仓库。不断扩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山西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探索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地方政府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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