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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破除阻碍经济转型、科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束缚,鼓励探索试验有利于资源有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做法。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政策、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主导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深刻认识资源型经济转型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既要做好长期奋斗的准备,从战略高度进行谋划部署;又要抓住起步阶段的关键几年,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入手,只争朝夕、扎实推进,为全面实现经济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二、资源型经济转型主要任务
  推进试验区建设,“十二五”时期是关键阶段,要集中部署推进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转型主要任务,努力实现试验区建设良好开局。
  (一)以循环经济和技术进步为基本路径,全面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1.提高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就地转化率和综合利用率。切实用好宝贵的煤炭资源,用最少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社会产出。全面实现煤矿综合机械化开采,提高煤炭开采回采率。加强对原煤洗选的监督管理,提高原煤入选率。根据环境承载能力,推进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发展坑口电站、变输煤为输煤和输电相结合,高水平实施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工程,发展市场前景好、污染排放低、技术水平先进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延长煤-电-铝、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资源循环产业链。加强铝钒土、白云石等优势资源就地转化,提升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加强共伴生矿、工业“三废”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开采高效利用,推进低热值煤发电和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加工转化利用,支持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等废气发电和化工应用。加快山西大同塔山特厚煤层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按照“先采气后采煤,先抽后采”的原则,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和综合利用;对于过去已经批准的同一区域内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分属不同矿业权人的项目,通过协商解决先抽后采问题;新开发项目应先采气后采煤,实行先抽后采。

  2.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坚持依法行政,遵循市场原则,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按照一个规划区块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开发主体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回采率和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水平,减少生态破坏、加快生态修复。推进焦化、冶金、电力等行业的产业整合和兼并重组。打破产业边界,加快推进煤炭、冶金、焦化、电力、建材等上下游关联产业的联合兼并重组整合,促进资源型企业跨行业、一体化发展。

  3.改造提升资源型产业。坚持以循环经济为主要抓手,以“多联产、全循环、高端化”为基本模式,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等资源型产业,使多数资源型企业的主要工艺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晋北、晋中、晋东南三大煤电基地,加强晋电外送能力。严格控制焦化产能,推进焦炭企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优化冶金行业产品结构,控制总量扩张。全方位推进煤炭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清洁利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关小上大”等量或减量替换力度。积极探索高碳产业实现低碳发展的新模式,在电力、冶金、焦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推进碳捕捉、碳封存、碳利用的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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