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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与简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与简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办[2012]4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信息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12]1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部信息工作科学化水平,实现“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文风,更好地为中央和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三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服务支撑,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与简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不断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信息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报送信息,客观真实反映情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快信息收集处理速度,确保报送信息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着力加强日常信息报送。日常信息编报是信息工作的“重头戏”。各单位要注重从业务工作的部署、落实、督查和总结中收集信息,不断提升日常信息报送水平。一要认真做好中央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信息报送。重点反映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文件及农业部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反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大决策及领导批示情况,反映部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二要认真做好重要动态信息报送。重点反映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的重要进展、重要动向、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意见建议,反映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现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我部重大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以及市场动态、行业动态等,反映世界农业发展情况包括世界性组织发布的农业发展报告、国际市场农产品供求波动情况、国外农业科技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等。三要加强调研类信息报送。重点反映本单位组织或承担的重大调研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承担的重要研究课题形成的研究报告等,包括与本单位相关的政策研究单位和学术机构的实践调研成果。各单位每年要报送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调研类信息。

  (二)切实抓好紧急信息报送。紧急信息报送是信息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各单位要切实强化紧急信息报送意识,不断增强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一要正确把握紧急信息报送内容。凡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重大农业事故灾难、重大农业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农业社会安全事件,本身较为敏感、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均要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二要强化紧急信息报送时效。按照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4个小时内必须向中办国办报送有关信息,有条件的可提供相关图片或声像资料。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后续情况再随时报送。对因特殊情况难以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送的,应在接到事件报告后2个小时内向中办国办说明情况。三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急报送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调度与报送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研判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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