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决定的公告
(2012年)
根据《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和《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0号修改)规定,经审核和公示,现作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等175个单位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深圳市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81个单位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唐山水缘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99个单位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准予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单位延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内蒙古秀野水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单位延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资质,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7个单位延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准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17个单位延续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等13个单位延续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单位名单(2012年)
附件:
准予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资质的单位名单
(2012年)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一)甲级:175个
1、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
2、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建设监理中心
3、丹江口汉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武汉长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7、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8、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1、河南立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2、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河南宏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