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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注:有多个申报单位时按照对项目的贡献大小排序,每个单位填写一张表格,并由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六、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基本信息

姓名

 

电话

 

部门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邮

 

                  

本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信息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推荐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属单位、中央有关企业的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可直接向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推荐本单位重大技术发明申报项目。
  所有栏目不得留空,须详细填写。
  推荐单位应根据该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审核其真实性,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不可只写“同意推荐”几个字。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七、行业协(学)会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评价单位

联系人

基本信息

姓名

 

电话

 

部门

 

手机

 

职务

 

传真

 

电邮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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