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全国生态(社区)博物馆研讨会”的通知

  北京国子监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山西平遥南大街;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罗西亚大街;上海市虹口区多伦路文化名人街;江苏苏州平江路;浙江杭州清河坊;安徽黄山屯溪老街;福建漳州历史文化街区、泉州中山路;山东青岛八大关;广东潮州太平街义兴甲巷;重庆沙坪坝区瓷器口古镇传统历史文化街区。
  (四)特邀专家。
  四、会议提交材料要求
  请以下单位于2011年8月15日前,按要求将有关交流材料(题目自拟,2500字以内)电子版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联系人:焦丽丹,联系电话:010-59881608,电子邮箱:jiaolidan@sach.gov.cn)。
  1.请浙江省文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贵州省文物局提供全省(区)生态博物馆建设报告。
  2.请福建省文物局提供全省社区博物馆建设报告。
  3.请浙江安吉生态博物馆、温州瓯海泽雅传统造纸生态博物馆、贵州省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提供生态博物馆建设报告。
  4.请北京东花市博物馆、天津华明博物馆、福州三坊七巷社区博物馆提供社区博物馆建设报告。
  五、会议报名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本省范围内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并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分别报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和福建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焦丽丹
  电 话:010-59881608
  传 真:010-59881609
  福建省文物局联系人:邢新建
  电 话:010-87118172
  传 真:010-87116640
  六、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会议期间食宿和会议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会议回执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航班及抵达时间

有无特殊要求(如饮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