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子监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山西平遥南大街;黑龙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区罗西亚大街;上海市虹口区多伦路文化名人街;江苏苏州平江路;浙江杭州清河坊;安徽黄山屯溪老街;福建漳州历史文化街区、泉州中山路;山东青岛八大关;广东潮州太平街义兴甲巷;重庆沙坪坝区瓷器口古镇传统历史文化街区。
(四)特邀专家。
四、会议提交材料要求
请以下单位于2011年8月15日前,按要求将有关交流材料(题目自拟,2500字以内)电子版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联系人:焦丽丹,联系电话:010-59881608,电子邮箱:jiaolidan@sach.gov.cn)。
1.请浙江省文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贵州省文物局提供全省(区)生态博物馆建设报告。
2.请福建省文物局提供全省社区博物馆建设报告。
3.请浙江安吉生态博物馆、温州瓯海泽雅传统造纸生态博物馆、贵州省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提供生态博物馆建设报告。
4.请北京东花市博物馆、天津华明博物馆、福州三坊七巷社区博物馆提供社区博物馆建设报告。
五、会议报名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将本省范围内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并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分别报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和福建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焦丽丹
电 话:010-59881608
传 真:010-59881609
福建省文物局联系人:邢新建
电 话:010-87118172
传 真:010-87116640
六、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会议期间食宿和会议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会议回执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航班及抵达时间
| 有无特殊要求(如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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