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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全国生态(社区)博物馆研讨会”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全国生态(社区)博物馆研讨会”的通知
(办博函〔201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对全国生态(社区)博物馆建设的指导,探索适合我国生态(社区)博物馆建设的工作思路与方法,有效促进我国生态(社区)博物馆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我局拟于2011年8月23-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生态(社区)博物馆研讨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结合国内外生态(社区)博物馆的发展经验,研讨交流对生态(社区)博物馆理念的科学认知,各地开展生态(社区)博物馆建设的实践和思考,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社区)博物馆发展之路。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3至24日(22日报到)。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西湖宾馆(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1号,0591-87857008)。
  三、参会人员:
  (一)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相关司室负责同志;
  (二)各省文物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1人;
  (三)已建和拟建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
  1.已建和在建的生态博物馆负责人(各1人):
  内蒙古自治区敖伦苏木生态博物馆,浙江省安吉生态博物馆、温州瓯海泽雅传统造纸生态博物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北龙胜龙脊壮族生态博物馆,重庆市武陵山土家族生态博物馆,贵州省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云南省元阳梯田文化生态博物馆(箐口村)。
  2.已建和在建的社区博物馆负责人(各1人):
  北京东花市博物馆,天津华明博物馆,福建省福州市三坊七巷社区博物馆。
  3.拟建生态博物馆的历史文化名村(镇)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各1人)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山西省临县碛口镇西湾村;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吉林省叶赫满族镇;安徽省黟县西递镇西递村;浙江省舟山市;江西省婺源县;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堂街镇临沣寨(村);山东省章丘县管庄乡朱家峪村;湖北省恩施市崔家坝镇滚龙坝村;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夏层铺镇上甘棠村;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陕西韩城市西庄镇党家村。
  4.拟建社区博物馆的历史文化名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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