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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基于物联网的洞窟微环境智能控制应用研究与示范”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基于物联网的洞窟微环境智能控制应用研究与示范”项目立项并拨付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11〕1349号)


敦煌研究院:
  经研究,同意你院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洞窟微环境智能控制应用研究与示范”项目立项,列入“指南针计划”专项项目库。项目负责人为王旭东,项目实施周期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随文拨付补助经费200万元。请你院按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开展研究,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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