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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换届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换届的函
(文物博函〔2011〕966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标委”)自2006年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以来,主要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博物馆、文物保护博物馆信息化及信息建设标准化工作。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0年底,共有41项国家标准和69项行业标准获得立项,并有6项国家标准、33项行业标准颁布实施,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为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本届文标委委员已完成三年任期,我局于2010年底启动了委员换届推荐工作,向文标委原委员单位致函请其推荐委员人选(推荐名单附后)。并对文标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进行了改选,改选结果如下:
  主任:宋新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刘曙光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
  秘书长:刘华彬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科技与信息处处长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有关规定,现将文标委换届相关材料报送你委,请批准为宜。
  附件:
  1.本届工作总结;
  2.技术委员会登记表;
  3.委员汇总表;
  4.委员登记表(略)
  5.技术委员会章程;
  6.秘书处工作细则;
  7.下一届工作计划。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第一届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6年正式成立,在国家标准委和国家文物局的领导下,在全体委员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第一届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总结如下:
  1.国家标准的立项与执行情况
  在国家标准委的大力支持下,承担了41项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截至2010年,《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文物运输包装规范》、《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博物馆讲解员等级及其评定标准》、《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等6项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35项国家标准正在编制中。
  2.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了《古代壁画病害与图示》等75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截至2010年,共有33项行业标准颁布实施,42项行业标准正在编制中。通过近年来的努力,从标准的数量和质量来看,均有了显著提升。尤其是在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方面,从文物病害与图示、保护方案编制,到对保护修复流程、馆藏文物管理等方面,编制了系列标准,有效促进了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开展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框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博物馆,文物保护、博物馆信息化及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以科研课题的管理模式,组织有关大学、科研、文博单位开展 “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研究。根据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业务流程,针对不同材质文物和工作对象,按照标准的基础、通用和专业不同性质,以结构合理、层次得当、涵盖全面、有序实施为工作目标,调研了国内外相关领域工作概况,初步构建了具有鲜明特点的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框架,并提出了近3年急需制定的标准项目。
  4.加强科研与标准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初步建立了科研课题与标准制修订紧密结合的机制,通过国家重点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文物局行业重点科研基地课题和自主申报课题等不同层次的科研课题研究带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点工作开展标准的前期研究和基础研究,特别是在部署“指南针计划”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时,均将标准制修订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文物保护及标准化工作突出、紧迫的问题,提高了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促进了科研成果向标准的快速转化,及时将可形成标准的科研成果纳入标准制修订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等4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提出了标准草案40余项,其中28项已列入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5.积极筹建文物保护国际标准化组织,开拓文物保护新局面
  在国家标准委指导下,为更直接地与文化遗产保护发达国家、国际专业组织、机构以及国际标准化机构进行对话,将我国水平较高的文化遗产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掌握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方面的话语权和主导权,组织开展了《在国际标准化组织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科研项目,对国际有关文化遗产领域,标准化组织的工作情况和运行模式,各项标准的制定情况及分布领域进行了深入调研。就成立文物保护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必要性、可行性、国际现状、工作方案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和工作计划。国家标准委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与国家文物局领导会谈,研究此项工作,并将“文化遗产领域走向国际化,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组织”列入《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作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要工作。
  6.开展标准编制技术培训,提高标准编制水平
  2006年以来,共举办7期标准编制工作培训班,主要针对新立项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编制工作进行专业培训,邀请了我国标准化领域的专家授课,主要就标准化基本概念、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标准编写规则和基本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各标准制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起草人参加了培训,对规范文物保护标准化制修订工作、提高标准起草人员的标准编制技术水平等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7.加强标准宣贯,规范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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